首页 > 组织建设 > 讲党课 > 正文

讲党课

如何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版权所有 © 2022 扬州大学机关党委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