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强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密切机关党委委员与党支部和党员的联系沟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依据各级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切实承担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2. 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加强对所联系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机制,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3.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机关各职能部门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1. 宣传教育。党委委员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重大决策在所联系党支部的宣传教育,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答疑解难。协助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项任务,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讨等。
2. 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并准确掌握所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教职工的合理诉求,为机关党委开展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第一手资料,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部门建设发展等的意见及建议;听取反馈服务对象对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 指导落实。根据所联系各党支部实际,深入指导各支部制定支部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4. 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所联系党支部进行检查督导,提出要求,确保联系支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督促检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等工作。针对所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其找差距、理思路。
5. 示范引领。根据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引导其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总结推广所联系党支部的工作经验,为机关党委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三、对联系人的工作要求
1. 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研究、活动指导等。
2. 遇有重要节点、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及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
3. 若发现所联系党支部出现问题,除及时帮助解决外,还应向机关党委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4. 将每次到联系支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适当记录,建立联系情况档案。
5. 每年至少到联系党支部开展1次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 在本人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时,报告本人联系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实际效果。
7.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践行党组织的决议和相关要求。
四、对被联系党支部的工作要求
1. 积极配合,主动加强与联系人的沟通交流,邀请参加活动,及时反映支部党建情况,推动有效互动,提高联系工作效果。
2.定期向联系人汇报本支部工作,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联系人进行报告。
3.如开展重大党建活动,应将活动方案主动报告联系人,并邀请其参加。
4.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通知联系人参加,如联系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在会后及时向其通报情况。
五、附则
1. 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调整。
2. 相关党总支应根据本制度精神,做好总支委员联系支部工作。
3. 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安排
